普法宣传-任性跳槽使不得!
文章来源:
深圳市总工会
浏览次数:
发布时间:
2023-04-19

普法宣传-任性跳槽使不得!


普法宣传-任性跳槽使不得!

到底怎么样才算“有效辞职”呢?



辞职,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。


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:

1

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,如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,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;

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,提前30日(试用期提前3日)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;

2

3

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。但无论以哪种方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劳动者都应做好工作交接,用人单位也应当及时结清工资。




尽管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

且辞职时无须说明理由

但这不等于可以随意走人

小伙伴们在注重自身劳动权益保护的同时

也要提高职业道德和责任心

不管是入职还是离职

都应当谨慎对待,不可任性为之

否则除了可能需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外

也容易导致就业过程中的话语权降低

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和企业稳定生产

最终影响社会经济稳定


同时,用人单位也应当

通过自身的规范管理、人文关怀、福利机制等

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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